可由社會資本控股實現股權多元化
  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12月19日在國新辦舉行的發佈會上說,不需要國有資本控制可以由社會資本控股的國有企業,可採取國有參股形式或可以全部退出。同時,國資委將通過多種方式推進具備條件的國有企業改製上市,實現股權多元化。
  國資委數據顯示,目前,中央企業及其子企業引入非公資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業,已占到總企業戶數的52%。截至2012年底,中央企業及其子企業控股的上市公司共378家,上市公司中非國有股權的比例已超過53%。
  黃淑和說,國資委將把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作為改革的“重頭戲”來抓。將通過加快推進國有企業特別是母公司層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進一步優化國有企業股權結構,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改革思路包括:對涉及國家安全的少數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可以採用國有獨資形式;涉及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國有企業可保持國有絕對控股;涉及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等行業的重要國有企業,可保持國有相對控股等。
  值得一提的是,國資委提出,不需要國有資本控制可以由社會資本控股的國有企業,可採取國有參股形式或者可以全部退出。
  黃淑和說,大部分國有企業通過股權多元化的改革,將逐步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企業。國有企業在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中,將普遍降低國有股權的比例。同時,國資委也在研究制定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中實行企業員工持股的具體實施辦法。
  “我們通過多種方式推進具備條件的國有企業改製上市,暫不具備上市條件的國有企業通過引入各類投資者,實現股權多元化。”黃淑和說,國資委還將鼓勵具有資金、技術、管理優勢的戰略投資者以及社保基金、保險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參與國有企業改製重組。
  ■短評
  國企紅利要真正“用之於民”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到2020年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提高到30%。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12月19日在國新辦發佈會上提出,將有差別、分步驟地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的比例,並將上繳紅利更多地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人們期待著,國有資本收益能夠真正用於解決惠及百姓的重大問題,儘早實現“用之於民”。
  國企歷來享有較多的資源和制度紅利,特別是一些壟斷行業的國有企業,每年創造出巨額的利潤和現金流。然而,這些國企創造的紅利大多在企業內部循環,甚至部分轉化為少數人的福利,並沒有回報給全社會,無法實現為全民所用。既然為全民所有,就理應讓百姓共享企業發展成果。提高上繳公共財政比例,就是要給企業加壓力、下任務,改變國有資本在企業內部循環的現象,形成創新的倒逼機制,同時使資金更多地向公共保障事業發展,加快民生建設的步伐。
  當然,和提高上繳利潤比例同樣重要的,還有國企紅利的使用方向。每一筆錢用到哪裡,是否花在“刀刃”上,都要有嚴格規範的安排。尤須加強對這筆資金用途的監督,清晰描繪出國企紅利的詳細用途和具體流向,並定期向社會公開,防範公共支出出現“跑偏”、權力尋租、效率低下等問題,實現真正的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本欄圖文均據新華社)  (原標題:國資可全部退出不需控股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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